档案工作简报
[2007]第3期
(总第3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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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档案局 |
办公室编 2007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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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档案馆 |
本期目录
·济南市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
·青岛市出台重大活动档案检查验收办法
·烟台市档案局认真部署机关文档工作
济南市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档案局8号令,今年一季度以来,济南市档案局根据新的规定,结合济南实际,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一是组织局业务指导部门进行系统学习,统一认识,吃透精神,明确要求,研究落实措施;二是印发通知,提出具体贯彻要求。计划在2年内完成各机关归档文件范围和保管期限的修订和审批工作,保证2008年全市按照新的标准进行文件材料归档和整理工作。同时,对执行中的一些技术问题进行了明确;三是在机关档案人员业务培训中,将国家档案局8号令作为今年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认真进行辅导讲解,便于各机关在今年工作中明确要求,做好本机关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修订工作;四是结合今年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工作,加强对各市直机关的业务指导,通过召开协作组长会议、协作组会议和深入机关各部门进行指导,进一步做好贯彻发动和具体指导工作。各机关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修订工作,计划年底完成,明年3月底前,报市档案局进行统一审批。
(济南市档案局)
青岛市出台重大活动档案检查验收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的管理,确保重大活动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青岛市档案局制发了《青岛市重大活动档案检查验收办法》。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重大活动档案的范围,提出全市在经济、政治、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外事等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和重要意义的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不同门类、不同载体形态的历史记录均属于此范围。要求各重大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从2007年开始实施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备案制度,在活动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青岛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将成立档案检查验收小组,重点对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及其对应的电子文件的齐全完整情况,文书、照片、录音、录像、实物档案、电子文件整理质量,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情况,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情况等进行验收,并填写《青岛市重大活动档案检查验收情况表》,当场公布检查验收结果。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
(青岛市档案局)
烟台市档案局认真部署机关文档工作
日前,烟台市档案局围绕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发布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要求,结合烟台实际,对烟台市机关文档工作做了认真部署。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烟台市档案局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对《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并针对如何贯彻落实《规定》开展讨论。会议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把宣传贯彻《规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掌握精神实质,明确工作方向,确保《规定》的顺利实施。
二是深入实际,科学指导,认真落实《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日前,烟台市档案局已将《规定》转发给各县(市)、区档案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求各地各机关部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鉴定文档保存价值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调整并制订体现本部门职能特色的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通知还强调各地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落实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制订、审批和执行。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认真贯彻《规定》、调整和完善本机关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同时,要深入各机关部门,认真对本级各机关部门提供及时有力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三是明确目标,加强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保证《规定》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取得成效,烟台市档案局已发文明确要求烟台市各市直部门于2007年11月30日前把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报烟台市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执行其上级机关经国家、省档案局审查同意后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各县市区档案局负责辖区内各立档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查。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要求切实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督促、有考核,确保“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日前,烟台市档案局已将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列入2007年度档案管理考核内容,并拟作重点检查,以促进《规定》的全面落实和机关文档工作的顺利开展。 (姜 梅)
报:省委秘书长王敏,副省长黄胜,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李天军,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司安民,国家档案局,省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信息处,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建》编辑部
发:各市档案局
山东省档案局办公室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