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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丘市制定出台《安丘市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 安全区域化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2008-06-27 08:47:11 

近日,安丘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安丘市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使区域化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有了规范,是全国第一个区域化建设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去年,安丘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和实施了区域化建设,并得到了国家、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被确定为“安丘模式”。在区域化建设活动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文件、材料、声像及电子档案,这些文件材料真实的记录了区域化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是全市区域化建设可供查考的原始依据。而目前国家及省市还没有单独的区域化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规范,为了进一步加强区域化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市档案局会同市农安办组成了区域化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起草小组,深入镇(街道)、村和市直有关部门、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地、农户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召开了座谈会,拿出初稿,由市政府法制局依法把关,经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区域化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对区域化建设档案管理的原则、机构职责及人员、归档管理、档案保管防护、档案开发利用等作了明确规定,为区域化建设档案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工作规范。(张志成   李琦   郭来君)

作者单位:山东省安丘市档案局、农安办

联系电话:0536-4398801

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市级机关办公大楼院内西楼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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