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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 全省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2007-04-19 14:42:33 

各市档案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单位,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为切实做好2007年度全省档案管理考核工作,全面提升各单位档案工作水平,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今年的考核办法及标准不做大的调整,原则上仍按2006年修订后的《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及标准》的规定要求执行。

二、时间安排。各单位一般应在9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档案管理考核书(一式两份)报送负责考核的档案局或其主管部门(单位)。各级档案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在9月中下旬对所负责考核的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评先材料等及时报省档案局,省档案局于9月底前通报考核情况。各级档案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也可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提前自行安排考核时间。

三、考核方式。考核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但对晋升等次的考核单位必须进行实地考察。另外,对连续3年保持省特级和省一级等次的单位分别进行实地复查和抽查。同时,要通报一批档案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并做好严格的督促整改。

四、考核重点。今年的档案管理考核要在按照标准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考核如下重点内容: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情况;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宣传工作情况;档案馆、室藏数量、库房规模和设施设备等硬件情况;档案开发利用成果及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只有在上述几方面达到一定要求的单位,方可保持原有等次或晋升上一级等次。

五、名额分配。特级档案馆(室)和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见附表。所分配各市先进个人的名额不得突破。特级档案馆(室)的数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分配的数额内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分配数额的20%。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和省行业主管部门按其所考核单位数的5-10%和15-20%分别确定上报特级和省一级数额,先进个人名额按特级单位数额确定上报。

六、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省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档案局成立2007年度档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张奎明局长任组长,曹明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杨重光、李  芳、李洪合、苏东亮、张尚营、赵  刚、王秀生。档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明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在考核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电话:(0531)86904354,86904390。

附件:各市及省直档案管理考核特级单位和先进个人分配表

                         

                 山 东 省 档 案 局

                 2007年4月11日


附件:

各市及省直档案管理考核

特级单位和先进个人分配表

 

单位

特级

先进个人

单位

特级

先进个人

济南

10

16

莱芜

2

4

青岛

12

18

临沂

10

16

淄博

7

12

德州

8

14

枣庄

6

10

聊城

7

12

东营

5

9

滨州

6

11

烟台

10

16

菏泽

7

12

潍坊

10

16

省直

25

34

济宁

10

16

 

 

 

泰安

6

10

 

 

 

威海

5

8

 

 

 

日照

4

6

合计

150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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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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