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档案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单位,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为切实做好2007年度全省档案管理考核工作,全面提升各单位档案工作水平,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今年的考核办法及标准不做大的调整,原则上仍按2006年修订后的《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及标准》的规定要求执行。
二、时间安排。各单位一般应在9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档案管理考核书(一式两份)报送负责考核的档案局或其主管部门(单位)。各级档案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在9月中下旬对所负责考核的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评先材料等及时报省档案局,省档案局于9月底前通报考核情况。各级档案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也可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提前自行安排考核时间。
三、考核方式。考核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但对晋升等次的考核单位必须进行实地考察。另外,对连续3年保持省特级和省一级等次的单位分别进行实地复查和抽查。同时,要通报一批档案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并做好严格的督促整改。
四、考核重点。今年的档案管理考核要在按照标准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考核如下重点内容: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情况;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宣传工作情况;档案馆、室藏数量、库房规模和设施设备等硬件情况;档案开发利用成果及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只有在上述几方面达到一定要求的单位,方可保持原有等次或晋升上一级等次。
五、名额分配。特级档案馆(室)和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见附表。所分配各市先进个人的名额不得突破。特级档案馆(室)的数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分配的数额内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分配数额的20%。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和省行业主管部门按其所考核单位数的5-10%和15-20%分别确定上报特级和省一级数额,先进个人名额按特级单位数额确定上报。
六、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省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档案局成立2007年度档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张奎明局长任组长,曹明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杨重光、李 芳、李洪合、苏东亮、张尚营、赵 刚、王秀生。档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明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在考核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电话:(0531)86904354,86904390。
附件:各市及省直档案管理考核特级单位和先进个人分配表
山 东 省 档 案 局
2007年4月11日
附件:
各市及省直档案管理考核
特级单位和先进个人分配表
|
单位 |
特级 |
先进个人 |
单位 |
特级 |
先进个人 |
|
济南 |
10 |
16 |
莱芜 |
2 |
4 |
|
青岛 |
12 |
18 |
临沂 |
10 |
16 |
|
淄博 |
7 |
12 |
德州 |
8 |
14 |
|
枣庄 |
6 |
10 |
聊城 |
7 |
12 |
|
东营 |
5 |
9 |
滨州 |
6 |
11 |
|
烟台 |
10 |
16 |
菏泽 |
7 |
12 |
|
潍坊 |
10 |
16 |
省直 |
25 |
34 |
|
济宁 |
10 |
16 |
|
|
|
|
泰安 |
6 |
10 |
|
|
|
|
威海 |
5 |
8 |
|
|
|
|
日照 |
4 |
6 |
合计 |
150 |
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