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尘封的记忆—细说档案里的故事》(第一辑)已于2006年12月由山东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由于该书立意新颖,出版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出版社已二次印刷,国家档案局领导也给予很高的评价,相关出版社有意今年继续列入出版计划。为做好第二辑的编写、编辑及组织工作,现向档案界同仁及社会各界继续征稿。稿件要求如下:
1、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决议、决定为准绳。
2、立足档案,面向大众,选材要求“真”求“新”。要围绕各地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或在社会上有影响的重要人物、文化遗产、名胜古迹、风土人情、中华老字号、名优特产等,选取其较鲜为人知的档案材料进行撰写;亦可围绕能够反映社会历史变迁的家传珍藏档案、文物、资料、照片等展开撰写。要做到史实严谨、文字通俗、故事性强、可读性强。
3、文章要求图文并茂,每篇配备2到3张清晰度比较高的相关照片,并加以详尽的文字说明。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禁抄袭,文责自负;严格遵守公布档案的要求和程序。文中材料的引用及档案、照片的来源要求注明出处,突出“档案特色”。
5、故事采用第三人称的方法进行编写,人名、地名、职务、单位等要规范、准确。
6、数字一律用公元纪年。带有统计意义的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固定词组、重大事件、成语、惯用语等使用汉字。
7、地名因区划调整而前后变化的,一律使用原地名,可以在原地名后用括号加注今地名。需要注释的均采用页末注释。
8、文章标题应准确、生动、引人入胜,文中可以加入小标题,分层次、分内容、分情节地进行编写,但一律不加小标题序号。
9、本书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不得一稿多投。
10、来稿除该书择优采用外,省档案局还将继续与《联合日报》(文史周刊)合作,每周推出《细说档案里的故事》专栏,选登优秀稿件。
来稿请寄:山东省档案局编研处,注明“征稿”字样。或发至电子邮箱: dongxia6189@tom.com;Zhaolin8688@yahoo.com.cn 。联系电话:0531 82034358
山东省档案局
2007年3月12日